2018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第二国际商事法庭分别在深圳市和西安市揭牌,开始正式办公。

最高法强调,要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司法国际交流,充分用好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这一国际法治合作新模式,推动国际商事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与进步。要充分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尽快建立“一带一路”建设参与国法律数据库及外国法查明中心,加强对涉“一带一路”建设案件的信息化管理和大数据分析,确保法律适用正确、裁判尺度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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