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证券期货犯罪专项案件质量评查,涉及北京、天津、辽宁等12个省市的检察机关。评查活动将在8月中旬结束。

       此次评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由省级检察院组织对本省案件进行质量评查,共245件;第二阶段由最高检抽取48件进行初评、复评。评查重点包括阅卷全面性、实体和程序问题的评查、程序合规性及专业性。评查旨在发现证券期货犯罪案件办理中的普遍性问题,提高检察机关办理能力,并通过个案评查促进类案办理水平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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