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分工意见》提出,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多渠道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就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分工意见》提出,大力拓宽就业渠道,注重通过稳市场主体来稳就业,增强创业带动就业作用;财税、金融等政策都要围绕就业优先实施,加大对企业稳岗扩岗的支持力度;各类专项促就业政策要强化优化,对就业创业的不合理限制要坚决清理取消;各地都要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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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规: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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