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28日,国务院出台文件,明确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政策规定。税务总局同步修订《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均自2022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

       修订后的《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纳税人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扣除政策的计算起始时间、办理条件、申报环节、信息报送和资料留存备查内容、扣缴义务人责任与义务等。填报信息方面,纳税人可以直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上按照引导填报,也可以填写纸质的《扣除信息表》,填报内容包括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办法》还修订了《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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