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优化国有金融资本战略布局,增强国有金融机构活力与控制力,促进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

《意见》提出,合理调整国有金融资本在银行、保险、证券等行业的比重。对于涉及国家金融安全、外溢性强的金融基础设施类机构,保持国家绝对控制力。对于在行业中具有重要影响的国有金融机构,保持国有金融资本控制力和主导作用。继续按照市场化原则,稳妥推进国有金融机构混合所有制改革。

在优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方面,《意见》提出,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实行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探索建立国有金融机构高管人员责任追究和薪酬追回制度。探索实施国有金融企业员工持股计划。

详细信息请登录 中国政府网

相关法律速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