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关于落实〈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7月30日。

       通知修订了反洗钱监管分工,明确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对金融机构的反洗钱监管职责。法人金融机构由总部所在地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监管,非法人金融机构则由所在地分支机构重点关注其反洗钱义务履行情况。通知强调基于风险的反洗钱监管,要求金融机构报告重大风险事件,并在次年1月底前提交反洗钱年度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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