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3日,由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检察院提起的西藏首例涉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2017年10月,犯罪嫌疑人格某在无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巴宜区百巴镇扎地村堆龙沟私设50型带锯一台盗伐林木。经鉴定,涉案木料树种为急尖长苞冷杉,总立木蓄积为342余立方米。本案的公益诉讼起诉人、巴宜区检察院检察长次仁表示,林芝是青藏高原重要的林业生态保护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不仅仅是让犯罪嫌疑人承担应有的刑事责任和经济赔偿、补植复绿,更是为了教育和警示广大群众不触碰生态保护的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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