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检对浙江金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所涉两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成功抗诉。浙江省高级法院最终准许两案原告撤回起诉,撤销金盾股份因管理不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判决。

       案件涉及金盾股份与招商投资公司、张设的两笔借款,原判认定金盾股份管理不当需赔偿1.4亿元。最高检审查认定公司印章系伪造,相关人员无权代理,出借人未尽合理审查义务,原判适用法律错误。最终金盾股份免除赔偿责任,信用修复,生产经营恢复正常。该案明确非法定代表人无权代理法律适用规则,对上市公司合法权益保护具有积极意义。

       详细信息请登录 最高检
相关法律速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