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2日,国务院国资委社会责任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中央企业应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11日。

       《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中央企业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包括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完善应急预案、风险评估与监测预警、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信息报告与披露、社会救援参与、应急管理投入及科技创新等。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求对独资、控股及参股企业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突发事件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企业需建立分级应急响应机制,及时报告和处置突发事件。对未履行应急管理职责的企业,国资委将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或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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