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就<证券期货市场监督管理措施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8日。

       《办法(征求意见稿)》共二十五条,明确十四类监管措施,包括责令改正、监管谈话、警示函、定期报告、限制业务、责令处分人员等。规定监管措施实施原则、程序、证据要求、回避、法制审核、事先告知、紧急处置机制、决定书内容、公开及送达要求。违法行为两年内未发现原则上不再采取监管措施。明确复议、诉讼、承诺制度、追责问责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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