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会同应急部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研究起草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自6月13日至7月13日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修订一是扩大适用行业范围,新增民用爆炸品生产、电力二类行业(企业),调整交通运输、冶金、机械制造三类行业(企业)范围,单列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二是调整安全费用提取标准,适度提高煤炭、非煤矿山、建设工程施工等六类行业(企业)标准,单列并细分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提取标准等;三是进一步扩大安全费用使用范围,将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重大危险源检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及职工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的奖励等支出内容纳入使用范围;四是优化安全费用监督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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