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4号),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对案件公布标准、信息公布内容、信用修复、案件撤出等进行了修改,将逃避追缴欠税纳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的标准由“欠缴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的”修改为“欠缴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的”,将走逃(失联)企业纳入公布范围,将公布时限由2年延长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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