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3日,法官法修订草案和检察官法修订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相比一审稿,二审稿进一步充实完善相关内容,作出多处修改。
为从严管理队伍,防止兼职对法官、检察官公正履职的影响,法官法修订草案、检察官法修订草案二审稿中分别删去法官、检察官“经过批准可以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兼职从事教学、研究工作”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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