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30日,上交所发布《关于修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通知》(下称《通知》)。
其中,《通知》明确,在第3.1.5条中新增一款作为第一款规定,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和更换,并可在董事任期届满前解除其职务。在第11.9.5条中新增一款作为第二款规定,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取得该上市公司发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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