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3日,工信部公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暂行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

其中,就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加强事后公示。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在作出执法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要向社会公示执法主体、对象等基本信息。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相关基本信息要在7个工作日内公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各通信管理局应当于每年1月31日前公示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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