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陕西师范大学出版总社有限公司、北京新华先锋出版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了《雷雨》的图书出版权及作品发行权,北京十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将上述二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十月文化公司认为,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雷雨》以及新华先锋有限公司发行《雷雨》图书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其享有《雷雨》图书出版发行的专有使用权,严重扰乱了其对《雷雨》图书正常的市场发行秩序。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详细信息请登录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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