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0日,网信办秘书局等4部门公布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对“未公开收集使用规则”、 “未明示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未经用户同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 “违反必要原则,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 “未经同意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和“未按法律规定提供删除或更正个人信息功能”或“未公布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进行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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