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认为丈夫家暴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邓女士以离婚纠纷为由将丈夫董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双方离婚,女儿由邓女士抚养,董先生一次性支付婚生女抚养费103万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承担共同债务,并支付邓女士精神损失费30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邓女士诉称,2019年9月11日,其与董先生登记结婚。2019年9月30日女儿出生。在女儿出生3个月后,董先生开始对邓女士实施严重的暴力行为,并且时常对邓女士进行辱骂、威胁。邓女士称,董先生曾将自己和女儿反锁家中,限制母女人身自由,还曾不堪孩子哭闹用纸巾塞堵孩子口部。
原告邓女士认为,董先生的极端行为对其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应当对其进行精神赔偿,出于对未成年人利益考量,女儿也应该由其抚养。
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海淀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