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9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国家能源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

       《程序规定》共八章五十九条,主要明确了国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机构进行行政处罚的立案调查、法制审核、案件审理、听证、简易程序、送达和执行等方面程序规定,并随附件公布了三十六项行政处罚文书样式。《裁量权基准》共二十三条,并随附件公布了常见行政处罚事项裁量标准,包括“未取得许可证非法从事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等59项处罚案由及其相应标准等,涵盖行政许可、安全监管、可再生能源监管等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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