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山东省律协称,山东省将于3月底前开展律师调解试点,经认定的律师调解员可调解各类民商事案件,以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于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了律师调解工作室及律师调解员相应的条件以及工作职责。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建立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名册,各级人民法院通过特邀方式确认,并予以公示。律师调解员工作场所在人民法院、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律师事务所设立的律师调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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