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通知》称,新的管理办法对2006年7月印发的《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通知》规定,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分别承担农业综合开发支出责任。不同地区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投入的分担比例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贷款贴息是指对项目实施单位符合条件的贷款利息给予的补贴。直接费用是形成实体工程发生的费用。包括材料费、机械设备费、普工和技工及机械施工费、林木种苗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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