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权益分派业务流程,进一步提高市场运行效率,上交所于11月30日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指南》对其中《第五号 权益分派》规定的上市公司权益分派业务中新增流通股份的上市日安排进行了调整。调整后,上市公司因权益分派产生新增流通股份的上市日,由股权登记日(R日)后第二个交易日(R+2日)提前至第一个交易日(R+1日)。上交所此前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上证函〔2022〕3号)同时废止。

       详细信息请登录 上交所
相关法律速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