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30日,国家药监局网站公布《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做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药监部门监督指导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并实施药品质量安全管理、风险控制、追溯、储存配送、在线药学服务等制度等,确保电子处方和相关药品可追溯,明确未通过处方审核前不得提供处方药购买相关服务。《通知》还要求各级药监部门监督指导第三方平台建立健全药品网络销售管理体系,建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并实施药品质量安全、药品信息展示、处方审核、处方药实名购买、药品配送等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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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