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于今日对外发布,适用于2022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公告》明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要修订涉及五张几张表单,《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同时,发生政策性搬迁事宜的企业在搬迁完成当年,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时,不再填写和报送《企业政策性搬迁清算损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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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