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财政部对《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04〕12号)进行修订,起草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求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5日。
本次修订的《征求意见稿》本着聚焦规范会计核算工作,分章节重点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收益等会计要素的定义、确认、计量和账务处理等内容进行统一全面规范,删减了财务管理等其他非会计核算内容,并通过新增部分条款对删减的内容作原则性规定。本次修订还对有关会计科目进行了增加、调整或删减,并对相关会计核算要求作出相应调整,修订后的会计科目也与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其他经济主体的有关会计核算更协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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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