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环保部发布公告,公布《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冶炼渣》等11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此次公布的11项环保标准涉及冶炼渣、木制品废料、废纸或纸板、废钢铁、废电机、废电线电缆、废五金电器、供拆卸的船舶及其他浮动结构体、废塑料、废汽车压件。以上标准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原标准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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