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
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
禁止垄断协议规定》《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规定》《
经营者集中审查规定》四部反垄断法配套规章,自2023年4月15日起施行。
四部规章针对监管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在以下方面进行了修改、完善与扩充:一是细化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二是优化监管执法程序;三是强化有关主体的法律责任。明确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查处过程中,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调查义务、被调查单位书面报告改正情况的义务,将消除相关竞争限制作为执法机构结束调查或者提出行政建议的基础;完善关于未达申报标准但有证据证明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的审查和调查规定;规范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案件查处中的中止调查、终止调查和案件报告备案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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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监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