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5日,市监总局网站公布《关于<关于行业协会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6月15日。

      《指南》共二十七条,明确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垄断协议是行业协会违反《反垄断法》的主要表现形式,并对横向、纵向垄断协议及情形等进行明确。《指南》提出,禁止行业协会通过制定、发布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行业协会章程、规则、决定、通知、意见、标准、自律公约等行为达成垄断协议;禁止通过采取设置入会要求、没收保证金、设定违约金、限制会员权益、取消会员资格、通报批评、联合抵制、暂停经营活动等惩戒措施,强迫经营者实施垄断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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