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于近日印发了2018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拟制定、修改的规章类立法项目合计32件,其中,列入“力争年内出台的重点项目”15件。
涉及的拟制定的立法项目包括:
《股权众筹试点管理办法》、《证券公司股权管理规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境外设立、收购、参股经营机构管理办法》、《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资本市场评论信息发布行为管理办法》等。
拟修改的立法项目包括: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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