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1日,国家医保局网站公布《关于公布<谈判药品续约规则>及<非独家药品竞价规则>的公告》。

       其中,《谈判药品续约规则》主要包括“规则一 纳入常规目录管理”“规则二 简易续约”“规则三 重新谈判”等方面内容,提出对达到8年的谈判药纳入常规目录管理;对未达8年的谈判药,连续协议期达到或超过4年的品种以简易方式续约或新增适应症触发降价的,降幅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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