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3日,国家网信办官微公布《关于<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9月2日。

       《办法》共十六条,并随附件发布《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参考要点》共三十一条。《办法》明确,处理超过100万人个人信息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每二年至少开展一次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执行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的专业机构应当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连续为同一审计对象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不得超过三次。《参考要点》列明了对各种个人信息处理者在各情形下的审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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