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财政部网站11月8日消息,财政部近日修订印发《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三项制度。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原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框架体系由编制办法和三个操作指南组成。此次修订将原《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试行)》和《地方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合并编制操作指南(试行)》合并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操作指南》,统一规定本级和行政区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的具体内容、编制方法和报表格式等。从编制方法看,本次修订主要变化是新的财政总会计制度实施后,编制综合财务报告直接从总会计账提取数据,无需再进行有关调整和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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