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2日,最高法网站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2月22日。
《解释》共二十七条,对股权激励争议的受理、诉讼中的仲裁时效抗辩、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特殊劳动报酬的仲裁时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是尚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的权益保护、转包或者分包的劳动关系、被挂靠单位的劳动关系、混同用工、外国企业及常驻代表机构主体资格、外国人与无国籍人的劳动关系、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就业纠纷、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二倍工资的计算方式、不予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二倍工资情形、视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间不支付第二倍工资、劳动合同的续订、竞业限制条款的效力等方面问题进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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