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证监会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强化上市公司及拟上市企业内部控制建设推进内部控制评价和审计的通知》,明确七方面内容。

       《通知》指出,目前尚未全面实施财会〔2008〕7号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上市公司,应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要求开展内部控制评价,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各上市公司应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公司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每年在披露公司年报的同时,披露经董事会批准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详细信息请登录 财政部
相关法律速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