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法律援助法实施工作办法》,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中各机关的协作配合,切实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

       《办法》共30条,主要内容包括:细化各部门职责;深化各环节协作;优化多举措保障;强化全方位监管。规范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及函告程序,对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衔接作了专门规定。明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法律援助机构及法律援助人员告知变更开庭日期、强制措施或者羁押场所等重要信息,在法定时限内规范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为法律援助人员会见、阅卷、了解案情等提供便利,保障法律援助人员依法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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