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期货业协会公布《关于发布<期货经营机构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实施细则》增加《期货和衍生品法》作为规则制定依据,将条文中“投资”相关表述修改为“交易”,调整涉及“期货经营机构”相关表述,调整经营机构提供的业务服务范围和自律管理措施表述,明确经营机构每年抽取不低于 10%比例进行适当性回访,明确交易者低买高的禁止情形,等等。

       详细信息请登录 中国期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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