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2号——上市基金做市业务(2024年修订)》,并同步更新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业务指南第2号——上市基金做市业务(2024年修订)》

       修订后的《上市基金做市业务指引》细化了做市义务豁免情形,包括基金最新成交价格达到涨停或者跌停价格;发生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等突发性事件;发生非做市商原因导致的技术故障;做市商在非交易日进行技术系统升级,升级后首个交易日进行实盘测试等六种情形。修订后的《上市基金做市业务指南》细化了做市义务豁免情形,加强了做市账户管理,优化了做市评价指标。两个规则均自2024年7月2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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