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布《关于公开征求<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8月24日。

       《办法》共十八条,大幅提高最高处罚额度,要求集市主办者建立经营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集市主办者与经营者签订的入场经营协议内容,要求经营者不得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以及其他不合格计量器具,并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增加集市主办者对经营者的管理责任;增加集市主办者诚信计量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诚信计量管理体系;明确规定集市主办者不得与经营者串通,从事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计量违法行为;增加经营者不得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计量器具、不得使用铅(签)封已损坏的计量器具的规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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