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等十地税务局共同起草了《关于发布<华东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
《裁量基准》明确了违反税务登记管理、违反账簿凭证管理、违反纳税申报管理、违反税款征收、违反税务检查、违反发票及票证管理、违反纳税担保管理规定等7类55项税务违法行为的处罚裁量基准。其中虚开发票方面,《裁量基准》细化了虚开金额超过50万元的处罚标准,具体为:虚开金额在50万元以上(不含本数)200万元以下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在200万元以上(不含本数)500万元以下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在500万元以上(不含本数)的,处5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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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