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2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包括契税、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三方面内容。

       契税方面,《公告》明确,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减按1%或1.5%的税率征收契税;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减按1%或2%的税率征收契税。契税税率按照住房面积是否达到140平方米确定。

       有关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后,土地增值税方面,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继续免征土地增值税;增值税方面,北上广深四个城市与全国其他地区适用统一的个人销售住房增值税政策,即:对该城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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