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5日,最高法与全国妇联发布5件反家庭暴力犯罪典型案例,罪名涉及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较为典型的家庭暴力犯罪。

       本批案例犯罪对象既包括家庭成员,也包括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员;类型除了最为常见的“打老婆”“打孩子”外,还包括家暴引发的杀人犯罪以及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追究刑事责任等。在案例二中,被告人赵某梅与被害人刘某某(男)结婚十余年,刘某某经常酒后无故对赵某梅进行谩骂、殴打,致赵某梅常年浑身带伤并多次卧床不起,刘某某还以赵某梅家人生命相威胁不许赵某梅提出离婚。2023年3月20日22时许,刘某某酒后回到家中,又无端用拳脚殴打赵某梅,并拽住赵某梅的头发将其头部撞在炕沿、柜角、暖气等处,致赵某梅面部肿胀、耳部流血,殴打持续近两个小时。后刘某某上床睡觉,并要求赵某梅为其按摩腿脚。次日零时许,赵某梅趁刘某某熟睡,持家中一把尖刀捅刺刘某某胸部,未及将刀拔出就跑到其姨婆家中,并在发现刘某某死亡后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刘某某的父母、子女均对赵某梅表示谅解。法院生效裁判认为,被害人刘某某在婚姻生活中长期对赵某梅实施家庭暴力,案发当晚又无故殴打赵某梅长达近两个小时,作为长期施暴人在案件起因上具有明显过错。赵某梅因不堪忍受刘某某的长期家庭暴力,在激愤、恐惧状态下,为了摆脱家暴而采取极端手段将刘某某杀害,且仅捅刺一刀,未继续实施加害,犯罪情节并非特别恶劣,可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的故意杀人“情节较轻”,对赵某梅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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