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7日,财政部网站公布《关于<专利商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2月6日。
《标准》适用于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开展的专利商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项目,明确采购人应加强履约验收管理,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对供应商提供的专利商标代理服务进行验收,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拖欠服务费用。对于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专利商标代理服务的,采购人应当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采购人确定采购需求,应审慎研究,不宜对外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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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