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公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

       本次修订主要涉及8张表单,一是取消2张表单,包括《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和《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将“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和“减免所得税额”相关优惠事项整合至主表。二是修订6张表单,具体包括《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A100000)、《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税额抵免优惠明细表》(A107050)、《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A109000)和《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A109010)。其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名称修改为《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主表》。此外,本次修订还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和其余15张关联表单中关于表间关系的填报说明进行同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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