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将对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进行二次审议。记者2月21日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办公室获知,二审之后,常委会法工委还将进一步征求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草案,保证民营经济促进法尽快出台。
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力量。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保障民营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促进法的制定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将民营经济促进法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由国务院牵头起草。
2024年12月,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由国务院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初次审议。
会后,常委会法工委将草案印发各省(区、市)人大、中央有关部门以及部分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和5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
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23日,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间,共收到249位社会公众提出的574条意见和30封来信。
全国人大代表积极通过信息化平台参与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工作,共收到22位代表提出的87条意见建议。
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财经委和常委会法工委联合召开座谈会,听取中央有关部门、地方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协会商会、全国人大代表、企业代表的意见建议。
记者获悉,从反馈的意见建议看,各方面对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高度认同,对草案充分肯定,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尽快审议出台。全国人大宪法法律委、常委会法工委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正在对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进行修改完善。
根据立法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2月24日至25日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将对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进行二次审议。二审之后,常委会法工委还将进一步征求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草案,保证民营经济促进法尽快审议出台。
来源:
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