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于2月26日对外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办法》总体延续了历年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公告的主要内容,共包括总则、汇算清缴准备及有关事项填报、汇算清缴办理及服务、退(补)税、管理措施及法律责任、附则六章三十七条。
《办法》结合近几年的服务和管理实践,将其中实施效果明显、纳税人感受较好的举措以制度形式予以固化,例如,预填服务、预约办理服务、优先退税服务等举措。《办法》更加重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也更加注重方便纳税人详细了解汇算清缴各类事项,指引纳税人做好各项汇算清缴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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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