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4日,北京市东城法院依法执行了一起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对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被执行人采取了相应措施。据称,这也是北京市第一起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案件。
因继承问题,被申请人侯某甲及其妻儿多次对申请人侯某乙进行威胁、骚扰、辱骂、殴打。侯某乙遂以遭受家庭暴力为由申请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经审理,作出裁定:禁止侯某甲等人殴打、威胁、辱骂侯某乙;禁止侯某甲等人骚扰、跟踪、接触侯某乙;有效期为6个月。4月24日,因侯某甲等人又对侯某乙进行辱骂威胁,侯某乙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经过合议,执行法官在现场宣布,依法对李某进行强制执行,对其作出罚款决定,要求其缴纳罚款1000元,并要求签订承诺书,保证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在人身安全保护令期间不再对侯某乙进行骚扰、辱骂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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