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修订后的《审计法》相关规定,审计署等四部门2月10日发布《关于审计机关查询单位和个人在金融机构账户和存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明确,审计机关在审计过程中,有权依法向金融机构查询单位、个人账户和存款,并取得证明材料,金融机构应当予以协助。审计机关查询的账户和存款,包括单位、个人在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等金融机构开立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保险等各类账户。金融机构应当依法协助审计机关办理查询工作,如实提供相关资料,不得隐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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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