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日前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
相比修订前的2015年版申报表,2018年版对于表单设置、报表间结构进行了简并优化。
2018年版申报表将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实行按月预缴的居民企业,从2018年6月份申报所属期开始,适用新版报表;实行按季预缴的居民企业,从2018年第2季度申报所属期开始,适用新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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