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党委委员、主席助理黄炜日前专程赴上海高院学习调研,座谈交流了上海金融法院相关情况。据悉,双方将研究探索通过指定管辖方式,将部分案件集中由上海金融法院管辖,还将研究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证券侵权民事损害赔偿诉讼制度。
交易行为发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能源交易中心、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民商事纠纷案件,以及全国范围内的重大、无先例的新型民商事案件等,可能会划归上海金融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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