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就《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7日。

       本次修订适应性调整计收范围,下调计收比例,完善风险基金规模相关规定,优化投资管理及存放,优化使用程序,丰富管理措施及规定。征求意见稿将风险基金计收范围明确为证券登记结算机构采用多边净额担保结算方式的证券交易,包括权益类品种、固定收益类品种现券交易及质押式回购业务(第3条);按照各类业务相应结算风险,对风险基金交纳比例实行差异化调整。结算参与人权益类和固定收益类品种现券交易计收比例下调至原有标准的十分之三,质押式回购业务计收比例维持不变(第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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